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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海口市住建局、龙华区住保中心、城西镇政府允许开发商违法变更物业公司的举报
举报人:海口喜盈门业主,姓名: ,电话: 。
被举报人:海口市住建局、海口市龙华区住保中心、城西镇政府。
诉求:
1、确认海口喜盈门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变更违法。
2、要求重新聘请物业公司。
3、支持喜盈门业主的请求,进行BC区与A区的物业分割。
案由:
1、海口喜盈门建材市场C区于2015年3月开始销售,B区2015年8月销售,前期物业管理公司是海南现代物业公司,可是,到了2016年9月,开发商将物业公司变成了海口喜盈门经营管理有限公司,采用的是协议选聘的方式。在已经有前期物业管理公司的前提下,再采用“协议选聘”的方式指定物业管理公司,显然违法。在开发商开盘一年多时间后,物业公司的变更,根据国务院的《物业管理条例》、《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》,显然是要经过业主共同决定,但是,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经业主同意,就同意开发商私自变更物业管理公司,是违法操作。
2、就在不久前,海口喜盈门建材市场再次被私自变更物业管理公司,将BC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变成了海南盈之丰服务有限公司,更是明显的违法操作,而且还私自发布了8元/平方的物业收费标准,强行要求业主缴纳物业管理费,否则就不给充电费,或者满足物业管理公司的其他要求,伤害广大业主的利益。
这样多次视法律于无物的做法,十分恶劣,我们曾经向住保中心、城西镇政府反馈过此事,但都无果而终。请重新选聘物业公司,或者重新进行招投标聘请。
默许或放纵违法行为,是对法律的践踏。
3、开发商已无能力继续经营,业主多次想独立招商,但是,每当外来的运营团队得知物业公司受开发商控制,开发商诚信恶劣,都打退堂鼓了。无良物业成了我们主自主招商的绊脚石。业主要求A区与BC区物业分开管理,住保中心提出有争议的要求,即即便物业天然独立,分开也要ABC区全体业主共同决定。现代集团老板邢诒川曾经答应,只要大部分业主同意分割物业,他也同意,政府还出面担保。当几十号业主费了半年时间组织投票,投票结果出来,77%以上的业主支持分割,邢诒川就反悔了。这就是一个没有底线的奸商,连政府都欺骗。政府也找借口推卸责任。
事实上,海口喜盈门物业的A区与BC区天然独立,包括供水供电、消防等,两个区域没有共同财产。有关喜盈门商场的早期文件都是将A区与BC分开陈述。而且,目前A区由海口喜盈门公司管理物业,BC区由海南盈之丰公司管理。本来BC区要独立,只要BC区业主决定就可以,就好比BC区的电梯坏了,要维修,需要业主共同决定,难道A区的业主也要参与投票吗?和A区的业主有关系吗?就这么简单的道理,到了海口市龙华区住保中心,却十分固执地要求,BC区要独立,必须ABC三个区的业主共同决定,由于开发商在A区占有绝大多数的专有面积,为了维护其在BC区的少数利益,出尔反尔,拒绝投票,造成物业无法分割。BC区业主要成立业委会,两次被镇政府拒绝受理。我们认为,住保中心的决定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。共同决定的前提应该是有共同财产,没有共同财产,共同决定的前提就不存在。所谓的共同决定,并不一定是全体业主共同决定,部分业主共同决定也是共同决定。希望巡视组要求职能单位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和解决方案。
由于开发商的极端自私自利,无底线侵害业主利益,同时,千方百计阻挠业主摆脱他的控制,使喜盈门陷入难以走出困境的境地,使小业主几十亿资产无辜蒙受巨大的损失,民怨沸腾,极其需要得到合理的解决,而且,住保中心、住建局极力保护开发商的利益,我们认为是有深层背景的,省领导与开发商老板邢诒川的频繁互动,有失中立原则。这种情况下,让住保中心、住建局无所顾忌的处理难度极大,需要更高层的指导,或者是提请海南省人大释法。希望巡视组能监督落实。
此致
中央第八巡视组
举报人: 电话:
2025年4月27日
附:部分证据,其他证据联系海口喜盈门业主大会筹备组。
B区销售许可证:2015年8月26日
海口喜盈门C区销售许可证2015年3月19日
前期物业公司是:海南现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
私自协议选定前期物业为:海口喜盈门经营管理有限公司
海南盈之丰物业费收费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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